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伟莉辞职请求的决定

  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宋伟莉辞去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报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别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图·文》来源于国际互联网,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站尊重知识产权,版权归原创所有,本站资讯除非注明原创,否则均为转载或出自网络整理,如发现内容涉及言论、版权问题时,烦请与我们联系,微信号:863274087,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