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煤炭供应渠道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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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汕头公司码头泊位通过一类口岸对外开放验收
本报讯 8月1日,广东省商务厅(口岸办)组织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海事局、深圳边检总站和汕头海关联合成立验收组,对华电汕头公司码头泊位一类口岸对外开放准备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组实地察看华电汕头公司码头泊位对外开放启用现场的监管设施设备准备情况,召开会议听取口岸查验监管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对外开放准备情况及各驻汕查验单位意见。
经过认真研究讨论,验收组一致认为:华电汕头公司码头泊位对外开放查验场地及各查验单位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已完善,各办公设备和监控设备已安装使用,现场监管条件、查验设施的设置符合有关规定,已完全满足各查验单位开展业务工作要求,具备一类口岸对外开放的条件,同意华电汕头公司码头泊位正式通过一类口岸对外开放验收。
华电汕头公司码头泊位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码头总长度366米,宽26米,可停靠7万吨级散货船。港池直径为456米,水深-15.6米,航道通航宽度150米,长度3.5海里。码头配置2台卸船机,年接卸量达396万吨。自从码头对外开放工作启动以来,华电汕头公司成立专班,积极对接省、市两级8家查验单位,按照标准规范推进监控管理系统、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和污染物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于2023年7月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2024年1月通过广东省交通厅验收,3月取得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了一类口岸对外开放所需监管设施设备的建设要求。
华电汕头公司码头泊位实现一类口岸对外开放,标志着历时一年的申请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果,对有效节约煤碳成本、拓宽煤炭供应渠道提供了重要保障。华电汕头公司将以此次验收作为新起点,严格按照一类口岸对外开放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口岸功能,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为华电集团公司建设世界一流清洁低碳能源企业贡献汕电力量。
发表日期:2024年08月05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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