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元共治治理体系

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官方关于推动练江流域“2.0”版本提档升级的工作部署,构建长效治污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练江治理成效,助力“百千万工程”实施和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取得新突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上报《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简称条例草案送审稿),目前正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条例草案送审稿结合练江实际,按照侧重水环境治理、兼顾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三水统筹”的思路进行章节设置,明确官方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考核评价机制和工作机制以及资金保障、跨区域合作问题;构建官方监管、舆论监督、公众参与、企业约束的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

  为构建水污染防治体系,条例草案送审稿强调以法定规划进行总体筹划,以总量控制为目标,对污染源至最终排污口整个防治链条涉及的各类治理设施(监测网络、企业排污口、污水管网、集中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治理板块(初雨防治、河道疏浚、河道保洁、应急处置)进行规定,强化技术手段,明确各部门责任。根据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思路,条例草案送审稿关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治理,强调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建立产品价值多元化的转换、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强化工业园区管理,通过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宜居环境相融合的方式,发展环境治理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可持续的绿色发展路径。条例草案送审稿还对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执法部门的监管措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执法司法协作进行规定。

  条例草案送审稿结合练江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力求突出重点、精准立法,推动治理方式从“运动式治理”逐步转向“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练江综合整治资金保障不足、部门职责不清、初雨污染防控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农村环境治理难度大、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淡薄、违法成本低廉、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有限、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人大监督,制订练江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同时结合我市练江流域位于下游的实际情况,提出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为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提供充分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为平衡资金投入与财政承受能力的问题,条例草案送审稿提出“由财政、社会、村(居)、企业共同分担”的解决方式,具体包括:由官方设立专项资金;鼓励社会进行投资、捐赠;结合目前乡村振兴规划,村(居)可自主安排的资金相应增加,通过资金合理整合安排可优先投向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维护,缓解财政投入压力;在产业用地出让时,设置水污染设施建设运维的前置条件,由市场主体分担部分环保投入;在产业融合方面,通过生态产品价值多元化的转换,探索建立产业收益补贴生态环境治理投入的良性机制,吸引市场主体通过发展关联产业参与环境治理,创新环境治理模式。

  为深化农村污染治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对农村污染治理进行如下规定:借助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家对村(居)的资金扶持和投入增大,在实施村庄规划时合理安排各类资金优先投入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宜居环境,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加强日常环境监督;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村(居)民的日常生活生产行为进行约束;优化农村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设置,设置农药及其包装物统一回收点,为村(居)民提供垃圾处理便利;对于畜禽、水产养殖产生的污染问题,提出因地制宜就近处理的解决方式;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发展乡村新业态解决村民就业问题、增加村民收入,提高村(居)民环境治理的参与感和积极性。

  为提高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杜绝偷排、漏排违法行为,对企业加强违法惩戒,条例草案送审稿引入了征信管理、正面清单对企业进行信用约束,设置了统一的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企业排污进行禁止性规定并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为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增设了按日连续处罚规定。结合练江治理现状,条例草案送审稿在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减量置换的基础上,提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要求,根据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发展产业,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展生态和产业相融合的新模式,采用生态补偿方式,探索可持续的绿色低碳发展路径。

  为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条例草案送审稿规定了通过媒体、学校进行宣传教育,在练江流域举办民俗活动和体育赛事,建设河岸景观美化环境,利用生态环境发展乡村休闲新业态,以直观的可参与方式增强公众的亲水意识和保护意识。

作者:周敏

发表日期:2024年08月05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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