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违法排污行为 提升企业合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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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创新排污许可管理举措,纵深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
排污许可制是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的核心制度,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力抓手。阶段来,我市以健全排污许可证联审核查机制、共管共用工作机制为抓手,开展排污许可证技术评估、部门联合审核、审批执法联动等工作,通过一系列创新机制和实际举措,实现了排污许可管理的全面提质增效。
一张排污许可证,就是一张“责任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排污许可证技术评估和联合审核工作的通知》,理顺并优化现有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内部审核流程,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评估,完善排污许可证质量管理机制,构筑包括审批、执法、监测以及水、大气、固废等要素管理部门在内的排污许可联合审核机制,改变原先由审批部门单打独斗的工作模式,推动实现排污许可证共管共用,夯实“一证式”管理基础。同时,根据项目需要召开排污许可联审工作会议,各要素管理部门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各行业核发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范要求,结合日常管理职能,在会上依法依规提出审查意见,并即时反馈排污单位修改。通过不同要素管理部门进行多角度审核,层层把关履责,减少审核工作盲点,切实提高审核工作质量。
据悉,对于首次申请和因涉及改扩建而重新申请的排污单位,由审批、执法、要素部门和属地分局联合开展现场帮扶指导,深入企业现场进行核查。校核排污许可材料中填报的现场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及排放口设置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并为企业提供精准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申领排污许可证,助力其依法按证排污,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证后管理要求。
与此同时,我市还构建排污单位违法线索发现、问题反馈、督促整改、问题销号的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机制,实现排污许可核发监督、执法监管、环境监测全闭环管理。通过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及时发现并查处排污单位的违法行为,确保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针对“排污许可”办理事项的特点,我市优化重塑服务模式,由企业办事找审批部门,转变为部门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实现全流程服务。在事前加强政策指引和宣传解读,帮助企业了解排污许可证申请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在事中加强帮扶指导和技术支持,解决企业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今年前三季度,共指导企业规范申领排污许可证231家次;在事后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和后续服务,提前对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进行通知预警,确保企业持续合规排污并及时更新完善排污许可证信息。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创新排污许可管理举措,不仅提升了企业的合规能力和环保意识,也有效遏制了违法排污行为的发生,纵深推进了排污许可的提质增效。
发表日期:2024年12月17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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