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记喝 不记罚

一男子“二次酒驾”被查

  本报讯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可有人偏偏不吸取教训,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近日,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了这样一名二次酒驾的“醉猫”。

  近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紧盯酒驾醉驾的高发时段和多发部位,采取定点设卡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持续加大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力度,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2月18日凌晨,交警龙湖大队一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何某醉酒驾驶一辆小车行驶至设卡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核查,民警发现何某已有一次酒驾行为记录在案,此次何某醉驾被查获已属“二次酒驾”。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何某送检血样的乙醇含量为128mg/100mI,已达醉酒状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何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等处罚。

  行动中,设卡的执勤民警还查获一酒后驾驶一辆小车上路行驶的男子,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78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不久,又查获另一名酒后驾车上路的男子,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56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此两人作出了处罚。

作者:林子海

发表日期:2025年02月26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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