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12时起汕头进入“休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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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三个半月,应休渔船533艘
本报讯 5月1日中午12时起,汕头正式进入了伏季休渔期。今年休渔时间从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结束,为期三个半月。
2025年我市伏季休渔应休渔船共有533艘,休渔海域为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范围是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为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制度顺利实施,保障休渔期间渔船渔港安全和消防形势稳定,5月1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主要及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南澳县云澳国家中心渔港、潮阳区海门国家中心渔港开展伏季休渔暨五一节日安全督导检查。
检查组通过“海洋综合执法指挥系统平台”了解应休渔船进港情况,深入港区实地检查应休渔船停泊秩序、渔港消防安全措施等,并登上渔船仔细查验救生设施、面对面向渔民宣讲休渔政策。检查组就做好下一步伏季休渔工作,要求区县渔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将渔业安全工作抓牢抓实;落实最严格休渔要求,做到应休尽休;加强渔港巡查力度,确保规范有序,重点加强渔港消防安全防护工作;增强海上执法检查强度,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违法捕捞活动;加强休渔政策和安全宣传,利用休渔期间开展渔业船员培训;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能随时应急快速反应。
下来,全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将坚持“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各类涉渔船舶违法捕捞行为,使我市海洋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全力助推汕头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