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表彰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推进潮州精神文明建设展现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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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林宗楷)精神力量催人奋进,文明新风浸润人心。11月20日,我市举办群众性精神文明示范创建授牌仪式,表彰2023年度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星出席活动并为潮州市文明示范单位授牌。他指出,今年5月份,潮州荣膺中国“十大秀美之城”称号。秀美潮州,秀在山水,美在文化和文明。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强化价值引领,始终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灵魂工程和根本任务,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在推动城乡文明进步中展现新气象。要强化示范引领,高度聚焦深入打好“三大战役”“百千万工程”“绿美潮州生态行动”“改善营商环境”“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等中心工作,统筹推进“五大创建”和农村精神文明创建“五大行动”,在不断提升创建成效中促进新发展。要强化组织领导,合力推动城乡环境面貌和文明程度实现有效提升,共同为推动潮州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在落实创建工作任务中展示新作为,把潮州建设得更加文明美丽。
经过严格规范评选,市金山实验学校等10所学校获评潮州市文明校园称号,王昌瑜家庭等10户家庭获评潮州市文明家庭称号,官塘镇等15个村镇获评潮州市文明村镇称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0个单位获评潮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市政协副主席、市妇联主席陈燕芳参加活动。
编辑 张泽慧 责任编辑 詹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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