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巩固提升练江治理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

  本报讯  (记者周敏)为做好《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初审工作,10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实地调研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司法局作《条例(草案)》制定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的汇报,以及有关单位、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波参加调研。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官方关于推动练江流域“2.0”版本提档升级的工作部署,构建长效治污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练江治理成效,助力“百千万工程”实施和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取得新突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我市拟制定出台《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条例(草案)》结合练江实际,按照侧重水环境治理、兼顾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三水统筹”的思路进行章节设置,明确官方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考核评价机制和工作机制以及资金保障、跨区域合作问题;构建官方监管、舆论监督、公众参与、企业约束的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

  调研组指出,要坚持科学立法,及时将我市练江流域治理过程中积累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经验举措,上升到法规制度层面。要注重同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的首部河长制条例相衔接,进一步发挥河长制在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中的作用。要探索“跨区域”协同立法,深入练江流域进行调查研究,加强练江流域上下游协调,推动建立跨市、跨区协作机制,高质高效推进条例制定出台。要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完善《条例(草案)》,使出台后的条例务实管用。

发表日期:2024年10月11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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