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制定价格 加强价格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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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规范我市机动车检验机构价格行为,维护机动车检验市场的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12月3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提醒告诫。
告诫书要求机动车检验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检测收费的公告》要求,不得将“尾气检测费”打包进纯电动汽车“年检费”一并收取。告诫书要求机动车检验收费要按规定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及时变更并公示。
告诫书要求严禁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包括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在标价之外收取或变相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机动车检验收费过高上涨;采取相互串通等方式,操纵机动车检验收费标准;达成价格垄断协议,干扰市场竞争环境,损害其他机动车检验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全市所有机动车检验机构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改正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发表日期:2024年12月05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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