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底线

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本报讯  10月30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分两组对金平、龙湖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销售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信息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外设锂离子电池托架、擅自更改电池、篡改速度等违法行为。

  检查组在金平区检查发现,位于汕樟路一车行销售的15辆雅迪、金箭品牌电动自行车涉嫌存在实车鞍座长度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合格证标注由锂电池供电,实车预留蓄电池改装位置等改装行为。

  在龙湖区,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位于黄河路的一车行销售的16辆爱玛品牌电动自行车涉嫌存在改装实车鞍座长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督导组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移交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处理。

作者:陈若萱

发表日期:2024年11月02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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