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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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购物消费提示
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众多消费者的首选。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理性消费、科学消费。
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网络购物消费提示”中指出,消费者购物应尽量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高的购物平台和商家,仔细查看商家的证照信息公示、信用等级及消费者对其所做出的信用评价记录等,以甄别其信用的真假以及方便维权。直播购物也尽量选择正规平台,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支付,防止误入钓鱼网站购物。购物前多渠道了解商品的质量,多平台进行比价,警惕异常低价陷阱,提防“先提价后打折”的商家惯用套路。
消费者下单前要仔细阅读平台网站和商家的促销规则,如预售规则、折扣规则、红包优惠券使用规则、定金退还相关规定等,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谨慎下单,避免事后因不了解促销规则而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要重视自身个人信息保护,不轻易向商家授权,不要向陌生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防止因个人信息泄露引起网络消费安全隐患发生。
消费者网络消费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购物凭证,如促销宣传页面、直播页面、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截图,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或收据,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提供证据。网购时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要第一时间与卖家联系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先通过电商平台投诉维权,仍无法解决可以向12315、12345或属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发表日期:2025年02月27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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