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立法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
市官方2025年度立法计划印发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汕头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汕头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汕头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汕头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代表工作计划〉的通知》(汕市常〔2025〕11号),以及市人民官方第十五届105次常务会议的决定,近日,市官方印发《汕头市人民官方2025年度立法计划》(以下简称立法计划),围绕市委、市官方中心工作,紧扣“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思路,推进以贸促工、以工兴贸、工商并举,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优化营商环境、绿美汕头建设、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等方面,找准立法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以高质量立法为我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汕头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根据立法计划安排,市官方2025年度立法计划包括法规草案项目16件、官方规章项目5件。在法规草案项目中,正式立法项目7件,具体为: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修正草案)、汕头经济特区纺织服装产业促进条例(草案)、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汕头经济特区官方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修订草案)、汕头经济特区玩具创意产业发展条例(草案);预备立法项目 7 件,具体为:汕头经济特区政务数据资源应用条例(草案)、汕头市桑浦山保护条例(草案)、汕头经济特区南澳岛建设发展条例(草案)、汕头经济特区华侨华人投资促进条例(草案)、汕头经济特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修改)、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改)、汕头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修改);调研项目2件,具体为:汕头经济特区海上风电发展促进条例、汕头经济特区中医药创新发展条例。在官方规章项目中,正式立法项目3件,具体为:汕头经济特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修改)、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废止)、汕头市人民官方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规定(修改);预备立法项目2件,具体为: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改)、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修改)。
市官方要求,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扎实做好立法调研、意见征集、协商协调、听证论证等工作,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要注重采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务求有效管用。要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发挥好官方基层立法联系点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的重要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要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做好沟通协调。要遵守宪法、立法法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和精神,严格执行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依法立法,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合法。
市官方要求,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强化在立法工作中的担当,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压紧压实责任,做到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集中力量高质高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充分发挥本单位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审查把关作用,切实提高法规草案、规章送审稿的质量。向市官方报送送审稿时,要对立法的必要性,所规范领域的基本情况、主要问题、难点和协调情况,征求相关部门、社会公众意见及其意见采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不符合要求、不成熟的送审稿,按程序退回起草单位完善。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起草、报送工作的,起草单位应当向市官方作书面说明。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起草单位要抓紧组织调研、论证,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列入计划的调研项目,调研单位要组织开展调研,完成立法调研报告。市司法局要充分发挥在官方立法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跟踪了解各单位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推动起草工作。要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论证和协调,经充分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要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倾向性意见,及时报请市官方决定。要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的联系,形成立法工作合力,主动邀请指导法规草案的起草、审查修改,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的有关工作。要建立立法项目起草月报告制度,各起草单位每月向市司法局报告法规草案、规章送审稿起草进度。
发表日期:2025年05月08日
来源:汕头日报
▼

特别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图·文》来源于国际互联网,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站尊重知识产权,版权归原创所有,本站资讯除非注明原创,否则均为转载或出自网络整理,如发现内容涉及言论、版权问题时,烦请与我们联系,微信号:863274087,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