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立法护航“母亲河”水绿长清

汕头、揭阳两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 (记者周敏)统筹推进练江流域协同立法工作,是汕头、揭阳两市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任务、落实“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6月13日,汕头、揭阳两市人大常委会在汕头市联合召开《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两部法规的新闻发布会,介绍两部法规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民众关心的问题回答中央、省、市媒体记者的提问。

  《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将于2025年6月18日起同步施行,这是继去年珠海、中山探索开展前山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后,我省又一个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协同立法的重大成果。本次汕头市和揭阳市及时将两市协作治理练江的经验做法通过协同立法的方式予以固化,同时构建更加全面和完善的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形成两市协力共进的良好防治格局,此举对更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两市生态文明建设乃至汕潮揭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共六章51条,主要围绕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进行规范。条例总结我市练江治理统筹协调的实践经验,对各级官方的练江水污染防治职责进行明确,将联席会议制度以立法形式予以固化;与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的首部河长制条例相衔接,进一步发挥河长制作用;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规范生态环境问题约谈工作机制;强化对练江流域综合治理的资金保障力度,形成常态化财政投入机制。条例聚焦练江流域水环境,强化污染防治措施,明确实行科学规划和严格管控,细化监测体系、水面保洁等方面工作要求,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建设,系统推进工业废水、农村污水、养殖废水及黑臭水体整治,确保打通基层水污染防治工作“最后一公里”。条例坚持系统治水理念,在健全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方面,将练江干支流两岸和水库保护范围内的林地优先划定为生态公益林予以保护;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推广绿色循环园区污染治理模式,明确工业用地可以结合练江流域需要提出严于国家标准的环保控制措施;在推动全民参与、共治共享方面,鼓励全社会通过项目投资、公益捐赠、志愿活动等方式积极参与练江治理。条例第四章“协同保护”的内容与揭阳市出台的协同保护规定形成对接,明确市人民官方开展跨区域协作的工作职责,并围绕联席会议、规划协同联动、生态保护协同、水利工程协同调度、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治理成效协同展示、人大协同监督等九个方面明确与揭阳市建立协同工作机制。

  揭阳市积极创新探索,采用“条例”+“规定”的组合方式,以《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两部法规,来切实加强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法治供给。《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理念,内容不分章节共13条,主要明确了揭阳和汕头两市协同保护练江流域的基本原则,并从两市协同立法保护练江的实际工作需要出发,设置了九个方面的协同制度机制。即:明确两市官方应当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协商解决练江流域协同保护重大问题,合力推进练江流域的跨行政区域协同保护。明确两市官方应当协同开展练江流域生态保护,统筹推进练江流域跨区域影响的各种污染防治。明确两市官方在编制练江流域相关规划以及管控方案时,应当书面征求对方意见,推动和实现相关规划目标的协调统一和措施的相互衔接。明确两市官方应当强化闸控河流水量科学管控,加强练江干流过水能力和下泄流量管理,实现练江流域水质、水量、水生态协同。明确两市官方应当互通共享水环境质量、突发水污染事件、自然灾害、行政执法等信息,更好维护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明确两市官方开展联合执法,及时通报违法行为处理情况,更好提高执法效果。明确两市官方实行水生态环境风险联合预防预警,更好协同预防和控制污染。明确两市官方建立健全练江流域治理成效协同展示机制,全面完整展示练江流域的协同治理成效,更好引导形成珍爱环境、保护生态的社会氛围。明确两市人大协同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生态环境等领域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翔、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录出席新闻发布会。余建红在发布会上讲话。她指出,练江流域保护协同立法体现了坚持求同存异,创新立法模式;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务实管用;协同宣传贯彻,确保法规实效的特点。两市法规打破区域壁垒,突破原有治理局限,凝聚保护合力,在练江流域保护的协同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污染联合防治、水功能区划和规划协同、水利工程调度协同、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宣传展示协同、人大监督协同等方面作出了一致的规定,为构建有效协同治理机制,推动练江流域水环境实现长治久清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新闻短评

  从攻坚起点到法治护航

  汕头、揭阳两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是练江整治工作的全新起点。今年5月29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公布的两部法规,将于2025年6月18日正式同步生效施行。很多人疑惑,新规为何定在6月18日施行?因为这个日期对生态环境整治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

  7年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直指练江整治症结。2018年6月18日,汕头在潮阳区谷绕溪打响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第一枪,汕头和揭阳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誓要让黑臭的江水重焕生机,一场生态保卫战全面铺开——截至目前,汕头练江流域清淤河道沟渠1902.14公里,拆除违规构建物17.26万平方米,清理漂浮物99.76万吨;13座生活污水处理厂、2座工业污水处理厂、9974公里污水管网等大批环保设施拔地而起,污水日处理能力达98.25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提升至4000吨。

  这份成绩单背后,是对绿水青山的坚守。仅用2年,2020年练江实现从普遍性黑臭到国考断面消除劣Ⅴ类、跃升至Ⅳ类的重大转折;2021年6月,练江更被评为“2021年广东省十大美丽河湖”;2023年6月,练江整治入选广东省“十佳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汕头因治水领域成效显著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练江由“污染典型”蝶变为“治污典范”,“白练”重归大地母亲怀抱。

  如今,两部法规选择在6月18日同一天施行,既是对7年前那份初心的延续,更是以法治力量筑牢生态屏障,让练江治理的使命薪火相传,确保一江清水永续造福两岸人民。

  本报记者 林黛婉

发表日期:2025年06月14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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