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履职多元救助 支持起诉纾解困难

龙湖区检察院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成功办理我市首宗民事支持残疾人起诉案件

  本报讯   突遇车祸导致伤残、得不到相应的赔偿,让原本并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如何保障此类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的工作重点之一。近日,龙湖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宗民事支持起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在对一名残疾退役军人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缓解燃眉之急的基础上,积极履行支持民事起诉职能,帮助当事人获得损害赔偿款合计140多万元。该案也是全市第一宗成功办理的民事支持残疾人起诉案件。

  谢某伟是一名退役军人、共产党员,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一次。退役后,谢某伟在汕头工作、生活。然而,一场车祸打破他原本平静的生活。2022年1月16日,谢某伟骑自行车外出时,被一辆重型货车碰撞导致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重型货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经鉴定,谢某伟的伤情被评定为三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谢某伟住院治疗将近一年,花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约80万元,肇事方及保险公司仅赔偿2万余元。为支付医疗费用,谢某伟家属四处举债。出院后,谢某伟面临着高额治疗康复费用,但本人已失去劳动能力且生活无法自理,家庭陷入困境。

  龙湖区检察院外砂检察室检察官在日常下沉村居、社区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通过走访外砂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从工作人员处得知谢某伟的情况。经初步了解,检察官认为谢某伟的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启动司法救助内部衔接机制,将该线索移送第五检察部办理。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告诉记者,2023年5月4日,谢某伟的儿子谢某作为委托代理人,正式向龙湖区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考虑到谢某伟是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残疾退役军人,属于重点救助、优先救助对象,龙湖区检察院决定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记者了解到,为加大对谢某伟的救助力度,龙湖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主动将该案线索报告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两级院上下联动开展救助,及时向谢某伟发放救助金,有效纾解被救助人家庭的急迫困难,做到司法救助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尽管得到了赔偿救助,但谢某伟受损的合法权益还是没有获得相应的补偿。“在受理支持起诉案件后,我们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分析研判,为谢某伟提供法律咨询,并指导谢某伟申请法律援助。”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表示,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龙湖区检察院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谢某伟提起诉讼,同时协助谢某伟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近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侵权人、保险公司及被挂靠人赔偿谢某伟损失合计140余万元,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谢某伟案件的成功办理,离不开检察机关主导下的多方努力。在办理过程中,龙湖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与多个部门有机贯通形成履职合力,能动高效细致地解决困难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根据谢某伟的实际情况,龙湖区检察院在发放救助金帮助缓解其经济困难的基础上,主动对接法院、司法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站、残联等部门,在相关部门的有力配合协作下,联合开展多元化帮扶救助,完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效果,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在发现谢某伟尚未办理残疾证后,我们主动联系区民政局、残联等相关部门,协助其评残办证,争取为其衔接其他社会救助政策。针对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未及时足额作出赔偿的问题,我们经谢某伟本人申请后决定支持起诉,同时指导其向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帮助其通过诉讼方式依法争取应得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龙湖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来龙湖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立足济难解困,综合能动履职,以司法救助和民事支持起诉为抓手切实保障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作者:陈冬琪

发表日期:2024年01月03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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