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全市法院执行到位超34.7亿元

我市两级法院精准发力集中攻坚,破解“小案”执行难题

  快立、快执、快结,这是我市两级法院破解“小案”执行难题,守护民生的手段。记者从汕头中院了解到,今年来,我市两级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执行事务中心建设,完善执行事务集约办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团队化办案等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题,以“如我在执”的意识,紧盯企业与群众的急难愁盼逐案发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委托物管公司管理实现车位快速移交

  清点、签字、确认……移交过程十分顺利,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一宗双方曾剑拔弩张地打了6年的官司。就在今年5月23日上午,龙湖法院执行局通知一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对93个地下人防车位进行移交。据悉,因为某小区93个车位的归属问题,小区开发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多年来争执不休,最终根据法院生效判决,车位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归开发公司所有。但车位多年来一直被业委会用于出租,开发公司只得向龙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业委会或车位使用人返还车位。

  考虑到双方矛盾重重,执行还涉及多名业主,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察看,背对背了解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和顾虑,逐步厘清矛盾焦点。“开发公司要拿回使用权和收益权,这是板上钉钉的,但拿回去后会增加很多管理成本。”该案件的执行法官告诉记者,除了业委会外,不少原来租用车位的业主也担心后续停不了车或租金大涨,为此,他们多次召集开发公司和业委会进行协调,从中了解到这些车位一直是由业委会聘用的物管公司进行管理并代收租金。“既然开发公司只想兑现权益而无暇管理,业主不关心车位归属只想照常停车,能否继续委托原来的物管公司进行管理?”这个想法很快得到各方当事人的支持,开发公司明确表态,收回车位后按照物管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收取租金,确保车位得以顺利移交。

  “放水养鱼”督促履行一次性付还欠款

  无独有偶,近年来南澳岛旅游持续火热,吸引着全国各地的游客慕名而至。某文体投资公司看中这一广阔的市场前景,在此投资开发旅游项目,由某科技公司承接其中两个工程施工项目。然而,科技公司完工后未能如期收到工程款,于是诉至南澳法院,并在胜诉之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投资公司12万余元工程款。“我们对投资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查控,发现余额并不足以全额支付工程款,即使冻结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难以一次性兑现,被执行人的其他业务还可能受到影响。”该案件的执行法官表示,他们在收到案件材料后,很快评估出投资公司只是暂时性经营困难,仍有一定的发展前景,很大可能可以自动履行,综合考虑下,决定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由执行事务中心先行督促履行。

  据了解,经过执行法官全面告知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多方面分析利弊,投资公司负责人明确列出他们筹钱的计划、需要的时间、成功率有多少,把配合执行的诚意拿了出来。最终,在一番沟通下,执行团队提出给予投资公司15天的执行宽限期,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认可。随后,该案的执行法官对案件执行进展进行实时“跟踪”:随时了解确定执行进度,有问题一同想办法解决,并及时督促投资公司按约给付。今年8月,投资公司一次性付还科技公司全部欠款,至此,科技公司快速回款,投资公司也避免了雪上加霜。

  义务人从“要我履行”转变为“我要履行”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深入推进执行事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对外执行服务,做实做细执前督促、执行和解、执行立案、案件调配、繁简分流等工作。汕头中院专门发布工作指引,着手建立和完善执前督促履行机制,对于有可能自动履行、达成履行和解协议的案件或已经采取财产保全的案件,采取现场勘查、善意规劝、释法明理等有效措施,督促义务人从“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转变,努力达成双赢多赢共赢。

  汕头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汕头两级法院全面推行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三项机制办案模式,优化团队配置,组建起事务集约团队、速执团队和普执团队,推进执行案件快慢分道、繁简分流,让简单的案件得以快速执结、复杂的案件得以妥善化解。同时全面部署开展终本出清执行行动,重点围绕涉民生小标的终本案件精准发力、集中攻坚,每月进行阶段性分析通报,跟踪出清任务进展。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6733件,同比减少36.58%;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49.52天/件,同比缩短32.46天;全市法院执行到位超34.7亿元。 

作者:陈冬琪

发表日期:2024年10月16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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